“人生重大疾病保险”参数说明
产量: | 9999999 |
“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详细介绍
友邦守护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投保年龄:
•缴费20年,投保年龄:18—55岁
•缴费至59岁,投保年龄:18—50岁
保险期间:至80岁。
计划特点:
具备身故、重大疾病、满期金给付及豁免保险费功能,保额在投保后每5年增加20%。(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未满61周岁,2、自增加以来,保额未达到原保额的200%)
保险利益简述:(按照公司要求,描述仅供参考,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本产品主要有以下四项保险利益:其中身故保险金、大病保险金、满期金三项保险金只对其中的一项予以承担给付责任,并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最先发生时日以身故发生时日、重大疾病确诊时日或满期时日为准,且若在被保险人身故前未曾提交重大疾病保险金索赔申请的,友邦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身故后将不再接受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索赔申请,而是直接理赔身故保险金。
1、身故保险金
投保后保额每5年增加基本保险金额的20%,直至被保险人满61周岁或保额达到基本保险金额的200%。
2、重大疾病保险金
投保后保额每5年增加基本保险金额的20%,直至被保险人满61周岁或保额达到基本保险金额的200%。
合同中包含的30项重大疾病及手术参见——友邦重大疾病种类表
具体定义请详见附加合同条款。
3、满期金
等值于当时的保险金额,即100%-200%保额
4、豁免保险费
在缴费期内,如果发生残废,则以上三款产品都可以豁免保险费。
投保年龄:
•缴费20年,投保年龄:18—55岁
•缴费至59岁,投保年龄:18—50岁
保险期间:至80岁。
计划特点:
具备身故、重大疾病、满期金给付及豁免保险费功能,保额在投保后每5年增加20%。(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未满61周岁,2、自增加以来,保额未达到原保额的200%)
保险利益简述:(按照公司要求,描述仅供参考,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本产品主要有以下四项保险利益:其中身故保险金、大病保险金、满期金三项保险金只对其中的一项予以承担给付责任,并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最先发生时日以身故发生时日、重大疾病确诊时日或满期时日为准,且若在被保险人身故前未曾提交重大疾病保险金索赔申请的,友邦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身故后将不再接受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索赔申请,而是直接理赔身故保险金。
1、身故保险金
投保后保额每5年增加基本保险金额的20%,直至被保险人满61周岁或保额达到基本保险金额的200%。
2、重大疾病保险金
投保后保额每5年增加基本保险金额的20%,直至被保险人满61周岁或保额达到基本保险金额的200%。
合同中包含的30项重大疾病及手术参见——友邦重大疾病种类表
具体定义请详见附加合同条款。
3、满期金
等值于当时的保险金额,即100%-200%保额
4、豁免保险费
在缴费期内,如果发生残废,则以上三款产品都可以豁免保险费。